张艺谋夫妇超生被“罚”748万余元
2014-01-10 00:43:31
据新华社南京1月9日电 (记者 蒋芳 王珏玢)记者9日从无锡市滨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获悉,该局已向陈婷、张艺谋夫妇寄送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共计748.78万元,二人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须一次性缴清。
根据有关规定,张艺某三个子女出生前一年度,即2000年、2003年和2005年陈婷、张艺谋的个人收入,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
因此,调查组重点围绕这三个年度的收入依法开展全面核查,最终认定:在2000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2760元;2003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106.28万元;2005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251.86万元。总计为358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计算出2001年征收计划外生育费7.19万元,2004年征收社会抚养费221.87万元,以及2006年征收社会抚养费519.72万元的具体金额。综上计算,共计向二人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748.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