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7版: 日报07版
          

设立民主理财小组
业务招待费控制在2%以下
淇滨区文教体局出台文件规范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

  本报讯 设立民主理财小组、教师培训经费占到全年公用经费5%以上、学校重大支出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每学期进行一次财务公开……为彻底扭转个别基层学校财务工作不规范、经费支出不合理等现象,淇滨区文教体局日前出台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中小学公用经费严加监管,督促学校将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

设立理财小组,集中审核监督。淇滨区文教体局在局机关、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设立了会计站,按照职责权限,对全区中小学统一进行财务核算。要求各中小学成立由学校纪检员、教师代表参与的民主理财小组。学校每月的支出票据,要严格依照“月清月结月报账”制度,经理财小组集中审核、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后,由报账员按程序报账。

强化经费预算,压缩非业务支出。淇滨区文教体局要求各学校在年初经费预算上,合理安排各种专项经费支出,教师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电教费和维修费要分别达到全年公用经费的5%、2%、15%和10%以上,业务招待费支出控制在全年公用经费的2%以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计站坚持每季度对基层学校经费开支进行一次内部审计,一旦发现基层学校在教学非业务性支出方面数额较大时,即采取书面告诫、停止报账等措施,督促学校及时纠正。

坚持集体研究,严格审批程序。淇滨区文教体局要求学校重大支出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购置大宗物品金额为5000元以上的,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填报采购申请表,经校长、包校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采购手续;学校自行维修项目金额超过3000元的,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维修方案,填报维修申请表,经校长签字、报主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发包或招标、签订合同手续;工程项目投资超过3万元的,须经区评审中心评审后方可结算。

严明财经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各中小学严禁一把手亲自购物、严禁以任何借口举债运行、严禁打白条下账,各类支出要按时报账,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进行一次财务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报销,由经办人和审批人负责追回所报资金;追不回的资金,由校长和财务人员各承担50%。

  对挤占、截留、挪用中小学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或损失浪费,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乱发钱物等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牛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