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 日报03版
          

关于取缔城区107国道周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通告

随着城区经济进一步发展,在我区107国道周边自发形成了一些二手车交易市场。该区域二手车交易市场未经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无合法经营场地,不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同时,该区域部分经营车主违法违规在107国道周边乱停乱放,占用城区慢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107国道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好二手车交易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切实改善城区市容市貌环境,现依法对107国道周边二手车交易市场予以取缔。相关经营业主应于2014年4月11日前自行撤离该区域。对于擅自在107国道周边区域继续经营的二手车交易场所,淇滨区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九州派出所、长江派出所

淇滨区工商分局、淇滨区城市管理局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