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刹公款吃喝风:
宋代“下基层”就餐超标法办
2014-04-09 01:37:21
清代官场吃喝图
中国的公款吃喝之风,可以说在上古三代时便刮起了。从史书记载来看,古代中国公款吃喝可谓形式多多。
如在周代,周王便带头大吃大喝。《周礼》开篇记载的便是专门侍候周王吃喝玩乐的各类“天官”,其中吃方面就有膳夫、庖人、兽人、渔人、鳖人、腊人等一批有技能专长的“国家工作人员”。周王的大厨还分为内饔(yōng)和外饔两班人马,内饔专为周王及王后做饭,即后世皇帝的御用厨师;外饔则负责皇家祭祀和集体宴会。
周王这等排场,为后世公款吃喝之风开了先河。■公款吃喝花样多开朝会赐“廊下餐”
过年时朝廷办朝会,吃正旦宴,冬至、寒食、中秋、重阳诸节气都各有宴会。其中最盛大的公款吃喝,要数每年元旦(今春节)的大朝会后的宴饮,还允许臣僚把家属带来一起吃喝。
大朝会活动始于周代,是古代规格最高的公款消费活动。
大朝会一年一两次,平时更多的是“朝会”。朝会后吃喝都由朝廷负责招待,因为是皇宫支付花销,所以叫赐食。赐食又称“廊餐”或“廊下餐”,宋代廊下餐最出名,《宋会要》记载,廊下餐宴席安排在左、右勤政门北的东、西两廊下,文官坐东廊,武官坐西廊。
登基吃元会宴 改元吃定鼎宴
皇帝登基吃元会宴,改元建号吃定鼎宴,过生日皇帝有万寿宴、皇后有千秋宴。过去皇帝的生日都是重要节日,和元旦、冬至同等重要,一样隆重。节名也因人而异,各朝有异,唐代叫过千秋节、天长节、庆成节、嘉会节等;宋代则称长春节、乾明节、寿宁节、承天节、乾元节、寿圣节等;元代统一叫圣节,明清两朝名为万寿节。唐玄宗李隆基对自己的生日最在意,也最讲究,每年到了千秋节,他和杨贵妃都会在兴庆宫大摆宴席,招待文武百官。
升迁吃“烧尾宴”
当官、升职有烧尾宴,掌握实权有开印宴、封印宴,考中了文有鹿鸣宴、闻喜宴、琼林宴、恩荣宴等,武有鹰扬宴、会武宴等。中榜宴会起初主要是学子凑份子,即所谓“醵钱”喝酒,到五代后唐时开始由朝廷付款。
《旧五代史·唐书》记载,“新及第进士有闻喜宴,逐年赐钱四十万”。到了宋代,给及第学子办的宴会规模更大,公款花得更多。有时皇帝本人也参加吃喝,而且把酒席摆进皇家御花园内,宋代所谓“琼林宴”,便因设在御花园琼林苑中而得名。
农闲有“乡饮酒”
春耕大忙时节,有劝农耕田宴。农闲时,“下基层”则有“乡饮酒”,有的朝代皇帝还会搞一些亲民敬老之类的公款宴请,如清朝的“千叟宴”。另外,迎来送往更是少不了吃。唐代诗人王维《渭城曲》中“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看似友人间饯饮,很多情况下花的是公款。 中国封建社会是家天下,天下都是王或皇帝家的,《诗经》里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既然天下都是皇帝的,那公款吃喝吃的钱也就是皇帝家的,皇帝也心疼啊,所以不时会采取措施来刹吃喝之风,遏制浪费。汉景帝颁诏:接受吃请免职 《汉书·景帝纪》(卷五)记载,刘启(汉景帝)当皇帝前后连年歉收,而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并未因此减少。刘启即位后下诏:凡到地方后接受公款招待的官员,一旦被发现立即免职。后来下面反映这种处罚太重,刘启接受丞相申屠嘉等人的建议,于公元前156年阴历七月份重新下诏:凡接受吃请的官员,餐费自理,吃多少赔多少,但不再免职。
之后,历朝都制定有相应的限制公款吃喝的办法。 在所有朝代中,宋代限制、打击公款吃喝的条例和规章制度最详细、最具体,具体到什么岗位的人不能接受吃请、什么时候不能吃请,这与宋朝大吃大喝之风盛行有直接关系。
宋代的公款吃喝可不是一般的酒肉可以满足的。宋代的《庆元条法事类·职制门》列出凡“下基层”公干、外出视察的官员,都有统一的就餐标准,一律供应“券食”,超标受罚,随同吏员也不例外。如官员接受地方吃请或超标消费,将被处分,甚至法办,即“送法”。 南宋的官员如果参加有妓女作陪的私人宴会,也要被处分:“诸州主管常平官,预属县镇寨官妓乐及家妓宴会,依监司法。即赴非公使酒食者,杖八十,不以失减。”
需要说明的是,宋代遏制公款消费的制度虽多亦全,却并未能刹住大吃大喝之风,一直吃到灭亡。■公款吃喝的钱是哪儿来的? 古代公款吃喝最突出的,还不是上述各种名目繁多的宴会,而是日常消费、分散型消费的公款用餐制度,如官员外出巡察,“下基层”指导工作,同僚、单位聚会等。
在中国封建社会,吃吃喝喝,同时许之以高薪厚禄,成为帝王维护其家天下统治的手段之一。那么,古代公款吃喝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南北朝:“饷馈皆百姓出” 从西汉至五代十国时期,古代官员的公款用餐制度已经建立。西汉时,官员“下基层”,地方上已有公款招待。据《汉书·宣帝传》记载,元康二年(公元前64年)皇帝刘询(汉宣帝)曾下诏书,批评有的地方官员擅自提高过境官员的食宿标准。从这条记载来看,西汉当时是有相应的公款吃喝制度的,地方官员有公款招待权或义务。
南北朝时期,公款招待制度更为明确。地方官员除享有基本的“菜田”之外,还享受杂供给、迎新送故等制度允许的收入。迎新送故即是一种公款消费制度,新官上任、旧官离职,都要举行迎送宴会。
除了吃喝,南朝时期的迎新送故之法还规定,地方官员调进调出都得送礼,官员送故所得又叫还资,一般送故以三年为期,即离任后三年内,原任职所在地每年都得送礼,当时州郡都设有送故官员,称之为“送故主簿”。
迎新送故并没有财政拨款,“饷馈皆百姓出”,意思是公款消费全摊派到老百姓头上。 隋唐时期,公款消费制度被完全确立,当时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权力机构都设有“ 单位食堂”,有包括“公厨”在内的专门厨师。当时,官员最喜欢开朝会,因为会后有朝食招待。
唐代官员的公费用餐有固定预算 ,主要从“公廨钱”和“俸料钱”中支出。“公廨钱”由朝廷提供,本来是用于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事实上多被用于个人补贴和集体吃喝。宋代:公使钱”专供吃喝 在中国古代公款吃喝之风中,制度最完善的当属宋代。宋代京官有朝会酒食、堂食,官员外出巡访、视察或“下基层”调研,也都会得到地方政府的公款宴请和日常例行招待。地方还有定期的会餐。
宋代地方财政因此出现了一笔其他朝代所没有的公款“公使钱”。“公使钱”是从哪儿来的?一部分是朝廷赐补,即来源于中央财政;一部分由本地自筹,从地方财政里列支。钱有节余便用于刻版出书,“公使库本”古籍就是这么来的 .宋代以后,公款吃喝之风有所减弱,但公款消费仍未见减少,往往中央财政也会补贴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