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4版: 日报04版
          

“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把当事人当亲人,公正高效地办好每一起案件,才能对得起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补窟窿法官”苏建新的为民情结

□淇河晨报记者 郭坤

在基层法庭工作的12年间,浚县人民法院善堂法庭庭长苏建新清楚地认识到,法官只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心里始终怀着司法为民情结,公正地办好每一起案件,使每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因为自己的一点疏忽、懈怠受到损害,才能对得起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

  “基层法庭是法院的最前沿,所处理的也是一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对法官来说,可能是一件普通的案件,但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是影响到他个人一辈子、影响到一个家庭的大事。”苏建新说。

“浚县是个农业大县,法庭所接触的大多是‘头戴草帽’的农民,他们勤劳、善良、朴实。但有时固执、认死理,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造成矛盾进一步激化。”苏建新对记者说。

苏建新有一个“补窟窿法官”的绰号,因为他曾为化解一起邻里纠纷,亲自拉着砖头水泥将原告新房墙壁上的两个大窟窿补好,终于使原、被告达成谅解。法官登门替被告砌墙补窟窿,苏建新的行为很快在村里传开了。原被告也为此感动,均表示今后会互谅互让,双方握手言和。而苏建新从此有了“补窟窿法官”的绰号。

类似的化解矛盾,苏建新几乎天天都会遇到。作为基层法官,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只要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方法能彻底化解纠纷,就用什么方法,绝对不能因审判问题出现一起信访案件。这是苏建新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的“标尺”。

浚县善堂镇的李某受他人雇佣押车,在河北省武邑县境内遭遇车祸导致下肢伤残。家里为了给他治病,负债累累,2012年8月,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后,为了确保李某权益切实得到维护,苏建新驱车600公里来到武邑县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因李某三级伤残不能行走,为方便当事人,苏建新多次到李某家中进行调解。经多次做工作,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考虑到李某不能行走,苏建新再次驱车到武邑县人民法院,协助当地法院进行异地执行,两天时间便将执行款全部执行完毕。当把赔偿款37万元全部送到李某手中时,他和家人眼含热泪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基于李某的家庭情况,苏建新还主动和乡镇有关部门结合,为李某及其妻子办理了农村低保。钱虽然不多,可对他们一家来说也算一点经济救济。

李某事后逢人就说:“法庭的干警真是比我的亲人还亲。没有你们的热心帮助,我早就没有了生活下去的信心了,你们真是我的救命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