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 日报03版
          

公告

根据河南玛亚陶瓷有限公司关于交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证明,山城区人民政府拟报市政府收回以下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对收回土地位置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天,内容如下:

山城区石林工业集聚区陶瓷大道以南,石林大道以东,用地面积282719.600平方米(合423.867亩),土地证号(鹤国用2013】第0190号)

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由山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政策补偿。如有异议,在公告期内请提出书面咨询。(联系单位:山城区石林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翔,联系电话:0392-2566692)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逾期将根据有关规定注销土地使用证登记。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