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第一批整改事项
2014-09-18 22:18:17
1.加强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制定《鹤壁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实施意见》。
责任科室:退伍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2.加强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专项治理,使民政资金使用更加科学规范,出台《鹤壁市民政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
责任科室:计财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3.建立科学的民政宣传工作制度,加强民政政策在基层的宣传力度,提高民政政策在群众中的知晓度。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
4.进行充分调研,掌握新时期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特点,适时进行区划调整。
责任科室:界管办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
5.建立全市基层民政干部培训制度,对全市基层民政干部分批分期分类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6.加强基层服务窗口专项治理,使群众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快捷。规范全市婚姻登记服务窗口、市殡仪服务窗口等操作流程,优化窗口硬件设施,简化窗口服务程序,提高窗口办事效率。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
7.加大市按摩医院门诊楼建设工作力度,确保年底投入使用。
责任科室:市按摩医院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
8.做好本年度村委换届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
完成时限:2015年2月底。
9.加快市殡仪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按照工程预案,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责任科室:市殡仪馆
完成时限:2015年5月底。
10.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老人生活水平。
牵头科室:城乡救助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