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2版: 日报02版
          

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

本报讯 1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家的带领下,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刘文彪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浚县鑫丰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裕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树军特种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忠昆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淇滨区聚喜来农机专业合作社、绿之源蔬菜专业合作社、淇花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处实地察看,详细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汇报,指出,一要重视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者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要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三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经营程度,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使之成为带动能力强的龙头;明确目标,突出主业,防止多头分散经营;精心打造精品、名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上的知名度;抓产品质量的提档升级,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

  四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农惠农项目实施的主体,在人才、项目、资金、信贷方面给予支持。

(市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