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2版: 日报02版
          

我市启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本报讯 (记者 郜海燕)今后,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每一处新建建筑物的明显位置都要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责任人信息。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责任人终身难逃其责。11月13日,记者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的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上了解到,即日起,我市将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到位,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这次工程质量治理是全国统一行动,从现在开始至2016年8月结束,重点是落实7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这次治理行动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等7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工程开工前,7方负责人必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必须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名称和相应的质量责任人姓名,质量监督机构名称和监督人员姓名,增强有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另外,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