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
国家宪法日 普法零距离
2014-12-05 00:59:02
本报讯 (记者 郭坤 通讯员 李瑜 悦少燕)12月4日,既是全国第十四个法制宣传日,又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当天,邀请我市学生代表和结对帮扶村的村民参观法院、在市新世纪广场设置法律咨询台、向公众发放《宪法》单行本及普法宣传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精彩纷呈的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青年志愿者法官分别在市新世纪广场及审判庭门口设置法律咨询台,宣传宪法,解答公众提问,同时向公众发放宪法》单行本及普法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在走出去进行法制宣传的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邀请了山城区陈家湾村的10位村民及市湘江小学11名学生走进该院,参观法庭,观摩庭审直播,近距离体验法院的日常工作。受邀请的村民和学生首先走进九号审判庭,观摩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随后又来到立案大厅、羁押室、远程提讯室、法院文化墙、法院荣誉室、少审合议庭进行了参观。整个过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安排了青年法官介绍立案大厅、审判法庭的功能设置及各庭室工作职责,现场解答参观人员的提问。
参观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王宛、少审合议庭审判长曹建芳分别向参观代表发放了《宪法》单行本及“法在身边”系列普法漫画书,并聘请参观人员作为普法宣传员,将法律知识带到学校,送入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