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1版: 日报01版
          

持续抓好建章立制□本报评论员

制度起决定作用,好的制度使坏人无法干坏事,坏的制度下好人也可能干不好的事。搞好“四风”整治,只有建章立制才能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无论是解决作风上的问题,还是端正为群众服务的理念,都必须纳入制度框架。比如说,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各级各部门也根据自身情况加强了制度建设。正是得益于制度的作用,我市干部作风不断转变,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大发展,群众看在眼里喜上眉梢。转变作风不能仅靠个人自觉,服务群众不能仅靠一时热情。对于作风建设的成果,对于践行群众路线的价值,人民群众希望是“永久牌”,而不能成为“飞鸽牌”。因此,必须把握好建章立制这一关键环节。

持续抓好建章立制,就要注重制度的衔接性和长效性。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作风建设提出的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在抓好近期整改事项落实的同时,着手准备中期整改工作,并将长期整改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条目,进行分析,做好效能评估。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制度机制,坚决予以废止;对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规定,要不断巩固完善提高。总之,要健全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做到制度及时更新和完善,让制度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仅停留在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是建章立制的大敌。建章立制不能老是写一些“屡见不鲜”的官话、套话,不能老说一些“自我表彰”的大话、空话,切忌闭门造车、自娱自乐,要注重措施的细化和可操作性,做到有的放矢、管用有用。出台的制度要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不能只说不做,甚至成为“稻草人”、“纸老虎”。要结合当地实际,结合民生诉求,做到条框明细、层次明确,让人看得明白、记得明白,有约束力,措施切实可行。制度一经确立就是纪律,就必须严格执行,不因单位特殊搞例外,不因个人情况特殊有例外,执行制度人人平等。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现在最重要的是把成果巩固下来。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是扫除“四风”之良药,只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构建制度上创新,才能在扫除作风积弊时变“割韭菜”为“连根拔”,群众才会坚信改作风不是一阵风,而是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升华过程,进而凝聚党心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