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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淘汰5421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超额完成省定任务

本报讯 (记者 李雪婷  通讯员 崔姗姗)“今年我市淘汰了5421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超额完成了省定年度淘汰任务。”12月15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魏宏伟告诉记者。

魏宏伟说,“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贴黄色环保标志,被称为黄标车。根据环保部发布的《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显示,机动车污染是造成灰霾的重要原因,仅占汽车保有量13.4%的黄标车却排放了58.2%的氮氧化物、81.9%的颗粒物、52.5%的一氧化碳和56.8%的碳氢化合物。与现行的国V排放标准相比,一辆黄标车的尾气排放量相当于28辆达标车辆的排放量。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我市今年须淘汰4100辆黄标车及老旧车。对照任务要求,我市明确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任务及部门分工,并成立了黄标车淘汰领导小组。市公安、环保、财政、交通等多个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全力推动此项工作。市公安部门出台了黄标车限行政策,并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在《鹤壁日报》等主要媒体进行强制报废公告,依法对黄标车实行强制报废;市环保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管,凡是尾气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市财政部门制定了黄标车淘汰具体补偿标准;市商务部门则负责做好黄标车拆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