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6版: 日报06版
          

“内人”:曾用来称呼妻妾唐朝时亦指妓女

台湾著名学者李敖先生《且从青史看青楼》一文中说:“现在人称自己太太做内人’,如果这位太太是从良’了的,倒真名副其实。”

  原来,唐朝称妓女叫“内人”。教坊记》里说:妓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张祜的诗说,“内人已唱春莺啭,花下傞傞轻舞来。”这里的“内人”都特指妓女。

汉语词汇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唐朝称妓女为“内人”确实不错,但最初“内人”也确实用来称呼自己的妻妾。

《礼记·檀弓下》载:“文伯之丧,敬姜据其床而不哭,曰:‘昔者吾有斯子也,吾以将为贤人也,吾未尝以就公室。今及其死也,朋友诸臣未有出涕者,而内人皆行哭失声。斯子也,必多旷于礼矣夫。’”

敬姜是鲁国大夫文伯的母亲。文伯死后,朋友和臣僚还没有痛哭流涕呢,他的“内人”倒放声大哭起来,敬姜因此判断儿子生前一定薄于宾客朋友之礼。

  郑玄注解说:“内人,妻妾。”《孔子家语·曲礼子夏问》中的记载则更直接:“公父文伯卒,其妻妾皆行哭失声。”由此可知,“内人”的称谓最初就是指妻妾。

唐朝称妓女为“内人”固然有之,但同时唐朝也称妻子为“内人”。全唐诗中录有黄滔《喜侯舍人蜀中新命三首(之三)》,尾句为:“内人未识江淹笔,竟问当时不早求。”黄滔赞扬侯舍人的文采堪比南朝著名文学家江淹,以至于妻子埋怨他为何“当时不早求”。这里的“内人”即指妻子,不可能指妓女。

即使到了清代,仍然用“内人”来称呼妻子。

综上所述,把自己的妻子称作“内人”一点儿错都没有,而且不仅不是故作高雅,相反倒确实是古意盎然。   (摘自《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