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 日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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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获的盗墓工具



发生盗掘古墓案的现场



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


(日报三版 九州公安分局)九州警方破获一起跨省盗掘古墓案  抓获团伙成员21人

                 本报记者 柯其其 通讯员闫冬丽文/图

 

  前段时间《盗墓笔记》的书和电视剧都很火,看后会让人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将一座座坟墓看成了一处处宝藏。而前不久,我市发生的盗墓案,上演了盗墓现实版。今年5月、6月期间,位于淇滨区庞村镇的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周辛村墓地惨遭盗掘,引起了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范修芳批示尽快破案,严惩犯罪。九州公安分局参战民警日夜攻坚,仅用一个多月时间,成功侦破以山西籍犯罪嫌疑人刘某为首的跨省盗掘古墓葬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21人。 

                            案发现场发现离奇坑洞

7月6日,九州公安分局接到市文物局报案,称淇滨区庞村镇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周辛村西附近一生态园内的西周古墓葬被盗掘。辛村西周卫国墓地埋葬文物非常丰富,历史悠久,墓葬的发掘为研究西周时期卫国的历史、葬制、车制及西周时代戈戟的演变等提供了重要的资料。而且在时代上由殷延续到西周,开创了周代考古之先河。属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案件发生后,九州公安分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局长柴建波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该局案件侦办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张振华、二中队指导员宋卫涛、民警杨莹晶等精干力量,全力投入到调查取证工作中。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广庭,市公安局副局长郝军亲自听取汇报、研究案情,指导工作开展。

民警在现场发现,古墓群周围有许多大小不一的坑洞。有的坑洞旁边还有大量新土,有的坑洞则存在回填的痕迹。专案组分析认为,作案人盗掘古墓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应当是3人以上作案。

为了尽快侦破此案,九州公安分局通过“大走访”开展调查走访和摸排,专案组民警对居住在古墓群附近的村民开展“大走访”活动,从中查找可疑线索;对我市曾经有盗墓前科或有收藏古董爱好的人进行地毯式大摸排;九州警方还加强了在案件多发时段、地段的巡控盘查工作,力争抓获盗窃现行;对案发周边的旅馆、出租房、网吧等公共复杂场所进行清查,以期发现可疑人员。

                    寻踪觅迹,成功侦破跨省团伙盗掘古墓大案 

由于案发地处野外,发案时间跨度大、覆盖地域广,没有视频监控,加上盗墓分子多为昼伏夜出,四处流窜,且没有目击证人,侦破难度较大。专案组民警白天开展线索排查和证据收集工作,夜晚开展汇总研判、情报分析。在案情分析会上,九州公安分局局长柴建波要求专案组民警以“侦破一批盗墓案件,追回一批被盗文物,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为目标,不破此案决不收兵。向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了尽快侦破此案,专案组民警认真梳理案件线索,深入现场仔细勘查,竭尽最大努力收集物证检材。现场确定盗洞17处,民警多次进行复勘以提取有价值的物证检材,为案件提供证据支持和科学依据。同时,专案组民警辗转调查走访群众上千人,收集大量信息,民警们饿了以方便面充饥,困了在凳子上打盹,常常通宵达旦工作。天道酬勤,专案组民警的辛劳终于换回了收获。

九州警方最终掌握了赵某(男,淇滨区人)、白某(男,淇滨区人)、吴某(男,浚县卫贤镇人)、吴某某(男,浚县卫贤镇人)、张某(男,淇滨区人)等人的作案轨迹。7月15日,犯罪嫌疑人赵某、白某在淇滨区被秘密抓获;吴某、吴某某在浚县卫贤镇被秘密抓获;7月20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其家中被抓获。经对犯罪嫌疑人突审,案件有了重大进展。根据赵某等人交待,一个涉及山西、河南两地的跨省盗墓团伙浮出水面。 警方很快摸清了他们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的犯罪脉络、团伙架构及相关证据。

                          顺藤摸瓜,掘墓大盗纷纷落入法网 

兵贵神速,刻不容缓。专案组立即兵分两路,一路赴山西临汾市,一路赴山西太原市。在山西警方的大力配合下,7月30日,犯罪嫌疑人吕某(男,山西洪洞县人)、吕某某(男,山西洪洞县人)被抓获。7月31日,犯罪嫌疑人薛某(男,山西洪洞县人,曾因盗墓获刑)被抓获。7月31日,专案组民警在京港澳高速鹤壁站进出路口,成功将前来伺机作案的该团伙主要嫌疑人刘某(男,山西洪洞县人)、刘某某(男,山西洪洞县人)、耿某(男,山西洪洞县人)、申某(男,浚县卫贤镇人)等人抓获。至此,涉嫌盗掘古墓葬团伙成员21人全部抓获归案。

真相大白,疯狂盗卖文物令人发指 

盗卖文物是不能容忍的犯罪行为,盗掘古墓葬贩卖文物更是令人发指。经初步查明,2015年5月至6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某(山西洪洞县人)纠集刘某某、耿某、申某、吕某、薛某、吕某等人,在联系到鹤壁当地人白某、赵某之后,合谋盗掘古墓。

为防止古墓所在地的生态园看门人阻止,白某联系到生态园看门人张某,以请张某吃饭、送啤酒、香烟等物,得到张某的默许。打通关系后,由刘某提供作案经费、车辆,指使刘某某、耿某等人携带“洛阳铲”、“探针”等盗墓工具,窜到生态园内进行盗墓10多次,盗取青铜器“爵”、“戈头”等文物。之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将盗得的文物卖给一自称是小李的西安人,获利60万元。刘某分赃薛某、刘某某、耿某、吕某、吕某某、白某、赵某等人赃款,从2000元至80000元不等,该盗墓地点系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西周辛村墓地”,给我市考古和历史文物保护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在侦破此案的过程中,专案组民警顺藤摸瓜,深挖细查,还带破一起盗墓大案。2015年3月至4月份,犯罪嫌疑人吴某、吴某某伙同贾某及贾某事先联系好的万某、彭某等人,在淇滨区辛村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西一处生态园中,用“洛阳铲”、“探针”、铁锹等盗墓工具,肆意盗掘地下文物,并从其地下通过挖掘盗洞等方式,盗掘出四个“青铜戈”、一个“青铜箭头”和一些陶器等文物。 

目前,刘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被盗文物的追赃工作还在进行中。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将和文物等部门加强联络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打防盗掘古墓葬案件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国家文物资源得到最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