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2016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971万元
2016-08-11 01:28:59
本报讯 (记者 汪丽娜)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省财政厅日前拨付我市2016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971万元,其中浚县4066万元,淇县1905万元。这是记者8月9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的。
为改善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据了解,自中央财政持续对产粮大县实施奖励政策以来,逐年增加奖励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产粮大县的财政困难,调动了产粮大县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增加了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促进了粮食生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及粮油产业发展。
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有效保护了耕地,促进了粮食持续增产,促进了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增加了县级财力。下一步,我市将根据相关政策,继续实行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跟踪问效,严格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