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7版: 日报07版
          

12月1日零时起,我市5家市级公立医院启动医药价格综合改革
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我市5家公立医院参加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多部门联席会议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12月1日零时,我市5家市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将全面启动。实施药品(不含中药饮片,下同)零差率销售政策的医院有: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医院、鹤煤总医院由鹤煤公司参照执行)。

取消药品销售的15%加成,保持检查费用和检验费用的稳定,同时调整检查、护理等综合服务类项目以及手术项目的价格,并纳入医保,以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体现医疗技术和医护人员劳务价值又不增加患者负担。

  此次改革的目标和原则是什么?

  

  体现医疗技术和医护人员劳务价值,总体上不增加患者费用负担。

  据市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的目标是改革补偿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有序解决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

为什么要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药品加成,是政府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财政困难,为了弥补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而出台的“顺价加价”政策,即对公立医院用药实行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的补偿机制,俗称“以药补医”机制。2006年,国家发改委在《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在加价率基础上的加成收入为药品加成。 

药品加成政策曾经对保障医疗机构正常的运行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药品加成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医疗机构和医生多用药、用高价药,负面影响日益突出,不仅增加了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也推动了药品价格的虚高,损害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影响了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明确提出公立医院改革要取消药品加成。我市是国务院医改办确定的第四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取消药品加成是我市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

  

取消药品加成后对医院如何补偿?医疗服务价格如何调整?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5家市级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政府补助三个渠道转变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合理收入,9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10%由政府财政性投入进行补偿。

群众到实施医药价格改革的5家医院看病,药价下降15%,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比如住院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和手术费的收费价格将有所提高,调价部分按照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不是变相涨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会不会增加患者的就医费用总负担?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是变相涨价,原因有如下三点:

一、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只是对市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合理收入的90%部分进行补偿,不是全面上涨。

二、医疗服务是高技术、高风险劳动,长期以来,医疗服务价格背离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影响到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如市级公立医院的住院诊查费,自2001年以来一直保持在每床日2元。让医生通过技术劳务合理增加收入,让医院通过提供技术服务来生存和发展,是本次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三、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助于逐步理顺扭曲的医疗服务价格,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高技术劳务价值,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患者得到“物有所值”的服务质量,更好地体现健康和生命的价值。

由此得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会增加患者的就医费用总负担。

  本次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患者到公立医院就医时都能享受到哪些实惠?

   

  一是取消15%药品加成后带来的患者药品费用的直接减少。

二是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总体上不增加患者承担。

三是通过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切断了公立医院与药品收入的利益关系,促进公立医院主动自觉遏制过度用药、滥用药等现象带来的间接费用减少。

    

  如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一是取消药品加成。市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政府补助三个渠道转变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合理收入,9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10%由政府财政性投入进行补偿,并将市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性亏损补助资金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二是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部分比重,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公立医院的运行效益。

三是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建立可持续的补偿机制。

四是节约运行成本。通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等方式,降低公立医院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增强补偿的可持续性。(本文由市医改办、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供稿,鹤壁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范丽丽整理,市医改办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