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 日报03版
          

浚县人小张在车祸中受伤,肇事方不露面不赔偿,小张与父亲来到法院欲打官司,经淇滨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案还没立事就了了

本报讯 (记者 郭坤 通讯员 娄成明)近日,一位姓张的老人搀扶着手部受伤的儿子来到淇滨区人民法院立案服务大厅,一进门就激动地问:“谁能给立案?我们要打官司,要讨个公道!”立案庭的法官赶忙把他们领到大厅的休息椅上,详细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

经了解,今年8月份的一天,在淇滨区打工的小张下班走在回住处的路上,突然被迎面疾驰而来的小轿车挂翻在地。经交警部门认定,小轿车司机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张无责任。小张因右手骨折住进了医院,但刘某自事故在交警队处理完后,再也不露面,也未支付小张任何医药费。

小张家住浚县屯子镇,父母都是农民,小张是独子,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小张在市区打工的收入。事故发生的前一周,小张刚在市区某酒店找到一份工作,这次受伤导致小张失业、断了经济来源。由于肇事方没有及时赔偿,小张家为了给小张治疗,四处借钱。处理事故的交警看小张家困难,提供了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的信息,告知小张可以先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小张多次联系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因为没钱再支付治疗费,小张只好提前出院,托着受伤的手臂一次次到交警队寻求帮助,希望交警部门能够协调解决赔偿问题。交警部门多次与刘某联系,但刘某均未露面,对赔偿问题更是不予答复。交警部门将情况如实告知小张后,建议小张到法院立案起诉,用法律的手段维护权益。

淇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在了解情况后,意识到案件一旦进入审判程序,短期内必然无法结案,即使案件很快审理完结,如果被告不及时履行,案件还要进入执行程序。依小张目前的情况,最需要的就是尽快得到赔偿款用于治疗,以免留下后遗症,影响以后的工作生活。于是,立案庭的法官没有立即给小张立案,而是拿起电话跟刘某及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在立案庭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下,当天下午,刘某的代理人和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来到了淇滨区人民法院立案服务大厅。

  经过法官一下午的耐心调解,案件终于得到解决,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小张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800元。最后,刘某的代理人也代表刘某向小张表示了歉意,并对淇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为民司法的做法表示认同。看到事情在诉前就圆满地调解完毕,小张及父亲拉着法官的手,一再表示感谢:“没想到问题到了法院能够这么快就解决,淇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真好,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