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奇瑞QQ3EV电动汽车注册登记上牌的公告
2017-04-06 18:59:59
尊敬的QQ3EV客户:
您好,感谢您选择奇瑞新能源电动汽车。现根据国家工信部公告查询显示,生产日期为2014年2月11日之后的(含2月11日)的奇瑞QQ3EV电动汽车(对应公告批次为:256批/260批/279批),公告将于2017年5月30日失效。特提醒您请于2017年5月30日前前往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牌上牌手续,逾期无法上牌。如果您在上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向我公司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
0372-3699518
安阳鸿图汽车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