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2015年度和2016年度小额贷款公司拟通过年审的公示
2017-04-06 18:59:59
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的规定,经过审核,现对我区拟通过2015年度和2016年度行业年审的1家小额贷款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4日。
监督举报电话:3311008。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公告:
一、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二、严禁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三、严禁发放高息贷款。
四、严禁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五、严禁对外担保。
六、严禁开展理财业务。
七、严禁设分支机构。
八、严禁抽逃注册资本。
九、严禁核准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业务。
十、严禁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司名称:鹤壁经济开发区金海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