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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紧盯群众最关心问题开展监督”———记者体验鹤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卢洪涛的一天


 卢洪涛(右一)与同事对土壤进行取样。


□本报记者 魏瑗 文/图

在鹤山区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位检察官,鼓足办案的劲儿,追寻事实真相,不畏辛劳,迎难而上,尽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他就是鹤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卢洪涛。4月30日,记者跟随检察官卢洪涛,体验他一天的工作。

 接到线索,及时核查现场绝不含糊

卢洪涛是一名民事行政检察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一项新增的职能,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

早晨一上班,卢洪涛便召集部门全体人员开了晨会,组织大家学习2019年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点,研究制订由院第二检察部牵头的检察机关九项重点工作有关事项的落实措施。随后他又安排了下一步工作,忙碌的一天开始了。

“4月28日,我们收到了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两条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昨天调查了一起,另一个今天现场看看。”卢洪涛一边走一边告诉记者,线索里提到某工厂生产化工原料产生的大量废水直接排放至生产区土坑内,导致环境污染。

9时,卢洪涛和同事与鹤山区公安分局的民警一起驶往某废旧工厂。卢洪涛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当发现相关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乱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应该依法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如果督促无效,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把行政机关告上法院。公益诉讼也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我们要紧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开展监督。”

9时30分,卢洪涛一行来到该工厂,只见该工厂三面堆放着煤矸石,无法完全封闭,原料桶散落在工厂大门口。卢洪涛晃了晃,有的原料桶还存有原料。尽管该工厂已停工两年多,但走进工厂仍有一股刺鼻的气味。卢洪涛走进工厂,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随后,他来到工厂的排污口,与同事一起对土壤进行取样。

“化工原料储存及处置要有相应条件和负责部门,原料桶这样放,如果有不知情的群众误搬回家,很可能损害他们的健康。”卢洪涛对同事说,“我们需要与环保部门沟通,看看如何处理这些原料桶,取样的土壤也要尽快分析,拿出具体意见来。”

 以点带面,有效维护公共利益

10时30分,卢洪涛和同事们又驱车赶往姬家山乡西顶村进行法制宣传。他们向村民发放了关于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内容的宣传页。

“大爷,咱村的治安咋样啊?您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可以向我们检察机关投诉。”卢洪涛边向村民介绍政策边询问。

卢洪涛对记者说:“宣传页上有我们的联系方式,我们希望能多加强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让老百姓知道检察院是干啥的,遇事多来找我们沟通。他们熟悉当地的情况,可以说是我们的公益损害观察员。”

“下午4点我们还要开会,咱中午加个班,赶紧去下个整改点看看。”匆忙吃了午饭,卢洪涛说。

原来,去年12月,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辖区内某企业堆放的煤矸石、煤灰等物料不符合环保要求,致使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环保部门虽然要求其尽快整改,但该企业整改进度不快,整改效果不明显。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向环保部门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环保部门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督促相关企业限期进行整改。随后,环保部门进行了回复。3月,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到该企业跟进回访查看时发现,堆放的煤矸石、煤灰已全部用防尘网覆盖,矸石山斜坡已修整完成,扬尘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13时30分,卢洪涛来到该企业。企业整改负责人介绍,他们在矸石山上覆盖上了土壤,还播撒了草籽,现在已长出幼苗。记者在现场看到,草籽萌发的幼苗有10厘米高左右,嫩绿嫩绿的一大片,长势喜人。山下的土地上也栽上了树苗,自动喷灌设备正在给树苗浇水。卢洪涛说:“‘回头看’活动就是要监督企业整改是否到位,确保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你们企业现在成了典型,其他企业要向你们‘取经’。”

看到该企业整改的不错,卢洪涛与同事放心了不少。看看时间,已过15时,他们立即赶回单位,准备接下来的会议。在路上,卢洪涛对记者说:“我们还要以点带面,研究辖区其他企业同类问题的治理进度,确保一个检察建议促进解决一类问题。”

17时30分,会议结束,卢洪涛和同事继续对今天的调查进行研究、梳理,并与环保部门对接,看看是否需要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能。

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