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2版:日报02版
          

做人民群众的“法治护航者”
——记市人大代表、山城区方圆法律服务所主任董梅玲

□本报记者 马飞 通讯员 李凤芹

“多亏了调解员普法和多次耐心调解,我们两口子又和好如初了。”近日,在山城区代表委员调解工作室里,当事人原某郑重地在调解书上签字,并不停地向市人大代表、山城区方圆法律服务所主任董梅玲道谢。

董梅玲自2017年起连续担任山城区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014年担任市第十届人大代表,2022年12月又当选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任职期间,她一直在思考如何发挥自身职业优势,更好履职尽责。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非常关注法治行业的热点和难点,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家庭暴力和家庭教育等方面的问题。”董梅玲告诉记者,履职9年间,她累计提交建议32件,大多与法律相关,不少建议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

董梅玲在山城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对抵制家庭暴力”的建议、“反对抵制校园欺凌”的建议等,引起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有效促成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常态化法治进校园等措施的推行。

作为法治代表联络站站长,董梅玲积极发挥法律专业特长和联络站阵地作用,与山城区妇联共同设立了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工作室,成立了以公检法司调解为龙头、乡镇调解为骨干、村居调解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为重点的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调解队伍,积极参与“诉非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做好维权和调解工作,对复杂信访问题共同研判。同时,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心理咨询、家风家教课堂等活动,从源头减少婚姻矛盾,关心关爱妇女儿童,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守护神”和“贴心人”。2023年2月,她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2022年以来,董梅玲团队化解各类婚姻家庭矛盾15起,联系选民群众355次,提出建议130次,并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承办了“学法以明理,用法以立身”系列法治宣讲,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普法活动10余场,惠及居民4000余人次,赢得群众的真心信赖。

“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加快推进高水平司法、高效能管理、高素质队伍建设。”在今年的山城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团审议时,董梅玲提出了山城区人民法院要提升立案、庭审、诉讼服务、司法鉴定、裁判文书等方面的质效,并提交了“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在新的赶考路上展现过硬司法作风和良好精神风貌”的建议。山城区人民法院把这一建议作为今年开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言非法度不出于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我将继续关注法治领域的痛点和难点,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守好‘法治护航者’的初心,交出一份合格的‘代表答卷’。”董梅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