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暂停受理业务的公告
2016-12-22 23:08:01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为尽快实现我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达标,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水平,现决定对市本级原土地、房屋登记数据库和其他以电子形式存储的存量数据进行整合,并接入省级及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因本次不动产数据整合工作涉及多个平台、多个系统、多套数据标准,且有新增存量数据,为保证数据安全性、一致性、有效性、正确性,在2016年12月28日至2016年12月30日数据整合期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暂时停止受理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敬请谅解!
2017年1月3日将恢复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
特此公告。
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