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知识问答(三)
2017-03-14 23:55:40
9.人民防空的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答: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10.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设置、职责和任务由谁规定?
答: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设置、职责和任务,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措施;(2)编制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3)拟订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4)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5)组织本行政区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6)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7)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和其他保障方案的落实;(8)组织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9)组织人民防空演习;(10)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11)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12)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13)战时负责发防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14)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11.人民防空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全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人民防空作用不仅仅是在战时,在平时也能得到充分体现。人民防空的设施、设备,如工程、通信警报网络等,除保密部位外,都可以开发利用,为国家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平时坚持岗位练兵,在发生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工业事故时,可以投入抢险抢修,抗灾救护,为减轻灾害损失发挥重要作用。公民通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掌握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求生技能,在平时遇到突发灾害或事故时,就能有序地进行自救互救,保护自己,减少伤亡。
(市人防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