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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鹤壁市进一步加快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鹤壁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措施,推动鹤壁市进一步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请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一、推动城市高质量建设发展

(一)支持鹤壁科创新城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创新引领区。鼓励支持鹤壁按照建设韧性城市、海绵城市、绿色城市、宜居城市等理念,将科创新城打造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支持科创新城高标准建设韧性城市,打造城市安全新示范;高规格建设地下管廊,构建地下动脉新地标;高质量建设海绵城市,构建全域生态新样本;高水平建设安居工程,高品质建设人才公寓,打造惠民宜居新样板。对科创新城建设项目在政策、技术、资金上予以倾斜,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综合管廊(沟)、中水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完善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助力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创新引领区。

(二)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导鹤壁立足实际,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探索城市更新政策机制。支持鹤壁实施一批城市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等城市更新示范项目,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活力。支持鹤壁申报省级以上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对鹤壁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指导申请专项债、金融机构贷款等,围绕品质提升、功能完善、后续管理等重点,结合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幼儿托管、老人配餐、安装充电桩、智慧停车等,解决好供水、供电、燃气、停车、加装电梯等民生问题,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支持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支持鹤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总结推广鹤壁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在长效机制建设、技术创新、人居环境改善、产业发展等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规模化、产业化、科技化,促进海绵城市产业发展。

二、提升村镇建设品质

(四)支持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指导支持鹤壁在破除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大力实施小城镇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建设。支持善堂、屯子、鹤壁集、高村、石林等9个重点镇建设,创建省级3万至5万人中心城镇示范镇。

(五)支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支持鹤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完善机制,创新模式,大力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形成“鹤壁模式”在全省推广。支持鹤壁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对尚未获得奖补资金的传统村落予以支持。支持鹤壁申报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指导编制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适时开展传统村落保护现场观摩。

(六)支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支持浚县创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示范县,支持鹤壁各乡镇创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示范乡镇,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给予技术等指导支持。

三、开展示范创建

(七)支持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支持鹤壁开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等试点示范,形成鹤壁特色亮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和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支持淇县申报国家级无障碍环境建设试点县,支持浚县申报省级无障碍环境建设试点县。

(八)支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导支持鹤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支持下辖县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鼓励鹤壁在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中探索创新,对“满城樱花、银杏绣城、处处竹园、绿满鹤城”绿化行动给予技术支持,推广具有鹤壁特色的园林绿化建管模式。

(九)支持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支持鹤壁市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对鹤壁绿色社区建设给予政策、技术等支持,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基础设施等绿色化。

(十)支持开展红色物业试点。支持鹤壁全面开展红色物业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将物业管理服务融入基层治理,解决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进一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形成具有鹤壁特色的红色物业创建模式。

(十一)支持创建国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城市。统筹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支持鹤壁大力实施供水智能化建设工程,推进漏损控制等数据互通、平台共享。指导推广鹤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技术创新等经验做法。

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十二)支持城市治理智慧化。支持鹤壁打造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5G通信、应急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合杆项目,加快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M)建设应用,到2023年实现“CIM+”应用5个以上。支持鹤壁在市政公用设施数字化升级等方面先行先试,大力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工程建设,加强各类市政设施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完善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促进市政公用设施数字化升级,实现信息整合共享。支持鹤壁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快房屋安全监测预警应用场景建设,构建空天地多维感知的智能化房屋安全管理平台,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鹤壁模式”,适时向全省推广。开展扬尘治理智慧化提升试点建设,实施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差异化管理,全面提升扬尘治理智慧化水平。指导鹤壁率先建成城市建设运管服平台,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评价体系,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十三)支持城市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支持鹤壁推进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及智慧化提升,对符合条件的老旧管网改造优先给予资金支持。支持鹤壁实施市政管网、庭院管网改造,建设“市、县、企业”燃气安全风险预警联动平台。支持鹤壁将加装居民用户端安全装置纳入老旧燃气管网改造范围。

(十四)支持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指导鹤壁健全“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运输、末端分类处理”体系,探索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鹤壁模式”,建设大型垃圾分拣中心,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体系,建立垃圾处理“户分—区运—市处理”闭环管理模式,对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改造给予技术、资金支持。

(十五)支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鹤壁建设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机制,在执法信息化方面先行先试,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实现执法信息、案件审核“一网通办”、案卷卷宗网上监督。

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十六)支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将鹤壁符合条件的保障房项目纳入棚改计划。指导鹤壁根据需求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支持鹤壁科创新城人才公寓建设,符合条件的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资金、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各层次人才就业创业提供住房保障。支持鹤壁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发行棚改和保障性住房专项债,多渠道筹集资金。

 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十七)支持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鹤壁打造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示范,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支持鹤壁创建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城市,对标借鉴国内办理建筑许可前沿指标和先进经验,加强精准指导,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流程重塑再造、全面压缩办理时限、全过程数据共享和数字化闭环管理等改革创新落地见效。

 七、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十八)支持加快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推进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对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给予资金奖补。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指导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给予绿色金融政策支持。支持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奖补。支持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提升绿色建筑品质,加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广绿色新型墙材。指导制定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支持淇县申报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县、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