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的意见
2022-10-31 22:20:57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的意见》要求,推进鹤壁市在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创新、韧性城市建设、人民生活改善等方面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的系列重要论述,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和国家人防办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推动鹤壁市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提升人民防空应急应战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助力鹤壁市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鹤壁市创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支持鹤壁市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编制城市地下空间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单元人民防空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一体化、集约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
(二)支持鹤壁市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加强城市“里子工程”“避险工程”建设,提升城市安全系数。按照“回填一批、加固一批、改造一批”原则,两年内彻底消除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隐患。加快市场化运作,自建或引进社会资本,谋划、建设1处单建公共人防工程。探索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归属。在城市街区、游园、公园、绿地等区域,融合建设集战时疏散、急时避险、平时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居民防空应急疏散避难场所示范区。支持鹤壁市依托新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集训练、培训、宣传、保障、仓储于一体的高标准人防培训训练基地。支持鹤壁市开展韧性社区标准化建设。
(三)支持鹤壁市创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验区。以“六最”营商环境为目标,深化人防“放管服”改革,在“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多测合一”“联合验收”“承诺制改革”等方面持续创新,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支持鹤壁市建设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在人防“双公示”向“十公示”制度拓展上有新突破,在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上有新进展。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完善“五位一体”服务机制,维护稳定发展环境,建立向好发展预期。
(四)支持鹤壁市创建国家创新驱动示范区。支持鹤壁市人防警报传输数字化改造建设,优化警报供电方式、传输通道,提升鸣响效果。支持鹤壁市超短波自组网试点建设,依托鹤壁市数字经济成果,采用宽窄带全面融合技术,提升专网通信抗毁伤能力。支持鹤壁市第二代人防机动指挥平台建设,配套应急电源车、生活保障车。鼓励鹤壁市深化数字人防场景研发应用,与城市数字安全大脑衔接,在城市综合防护信息平台建设、人防工程全周期管理、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等方面取得新成果。
(五)支持鹤壁市创建全国共同富裕示范区。支持鹤壁市提升人防指挥信息系统集成化网格化基层政务服务能力。鼓励鹤壁市将人防疏散演练积极融入防汛抗灾演练体系,自觉服从党委政府应急应战统一调度,充分发挥人防警报、人防指挥车、人防专业队、人防志愿者队伍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支持鹤壁市将人防工程融入全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提质增效,服务民生,取得标志性成果。
(六)支持鹤壁市创建平安中国示范市、全国文明城市。支持平安鹤壁建设,持续推进鹤壁市山城区平安建设基层联系点工作,规范完善一批区、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综治平台建设,把人防宣教进基层、进社区与平安建设宣传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打造省、市、区三级联动的平安帮扶人防模式。支持鹤壁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利用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集文明宣传与人防疏散避险于一体的人防主题公园、人防知识长廊等,增强市民国防观念、人防意识。
(七)支持鹤壁市加强人才培养、创新建设资金筹措渠道。支持鹤壁市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打造高质量人防队伍。加强业务指导培训,组织省人防专家库专家到鹤壁市开展经常性的辅导授课,适当增加鹤壁市参加国家、省级人防业务培训名额。支持鹤壁市承办河南省人防系统职业技能竞赛,提升人防专业人才技术水平。支持鹤壁市承担国家、省级创新示范试点工作及人防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专项债券支持,充分发挥省级人防专项资金的种子作用、引领作用,努力将鹤壁市打造为人防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实施机制。鹤壁市人防办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加强对接衔接,为各项措施落实创造条件。省人防办要以更好地服务于鹤壁市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为着力点,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开展调研交流,推动鹤壁市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二)激励先行先试。省人防办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给予鹤壁市政策倾斜或财政支持。鼓励支持鹤壁市承接和开展相关改革试点,推动鹤壁市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三)务求工作实效。鹤壁市人防办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推进情况定期向省人防办报告。机关各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及时跟踪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