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5版: 日报05版
          

整治私人会所决不允许“庙下黑”

整治私人会所

决不允许“庙下黑”

□薛家明

  

  11月1日,住建部等十部委出台了《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并已开始施行。然而该项规定出台后,位于故宫附近的嵩祝寺及智珠寺作为北京市文保单位,仍然内设豪华餐饮、住宿服务,部分区域成为了只对少部分人开放,可以烧香、“坐龙椅”的私人化高档消费场所。

为何在皇城根下出现“灯下黑”?表面上看是因为会所打了一个擦边球。根据十部委出台的暂行规定,严禁设立私人会所的“历史建筑”,是指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中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建(构)筑物。而嵩祝寺、智珠寺虽然是寺,却不是宗教活动场所,被私人会所经营者利用形成了“庙下黑”。但问题是,嵩祝寺和智珠寺虽没有宗教活动,却是北京市文保单位,理应在禁止开设会所之列。显然,会所经营者这么蹩脚的擦边球,不应该骗过监管的眼睛。

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查一查,庙下黑”的背后是不是存在保护伞?整治私人会所决不允许“庙下黑”。只有通过严厉的监管,对违纪者铁腕的问责,才能还文物一片净土,根治隐形的“四风”。(据《光明日报》)